时间: 2024-10-24 09:22:22 | 作者: 包装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有19,000元“华懋转债”换成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7%。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懋转债”金额为104,998.1万元,占“华懋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9%。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有5,000元“华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5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3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8号文同意,公司10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这次发行的“华懋转债”自2024年3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18元/股。
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日起调整为34.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7日起调整为33.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懋科技因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有5,000元“华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本期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5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9,000元“华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1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7%。
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懋转债”金额为104,998.1万元,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819%。
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刊登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懋转债的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行权数量为311,210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做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65.838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
3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812,664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3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3%。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5日。
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蒋卫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赵子妍女士任董事;胡世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少琳女士、曹耀峰先生、崔广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其中,蒋卫军先生的可行权数量包含预留授予第二期可行权数量27.0888万份(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和预留授予第三期可行权数量22.574万份;肖剑波先生的可行权数量包含预留授予第二期可行权数量21.6696万份(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和预留授予第三期可行权数量18.058万份。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4年第三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11,210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3月20日至2029年9月13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华懋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5,000元,减少数量50张,增加转股数量为145股。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刊登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为311,210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6,405,477.00元,股本为326,405,477股,其中,限售的流通股股份为0股,占0%;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为326,405,477股,占100%。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6,696,336.67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1,210.00元,人民币6,385,126.67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和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9.8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22,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26,405,477股的比例为1.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5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2,989,461.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2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华懋转债”。截至2024年10月8日,“华懋转债”的收盘价格为108.675块钱/张,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投资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1,050万张,募集资金10.50亿元。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华懋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华懋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华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若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里面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参照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华懋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为0.50%,计算天数为12天(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5日),利息为100*0.50%*12/365=0.02元/张。即回售价格100.02元/张。
“华懋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懋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要不要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77”,转债简称为“华懋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华懋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10月14日。
“华懋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华懋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华懋转债”将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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